便利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
食品經營:可以銷售各類食品、糖果、飲料、罐頭、速凍食品等。
日用品經營:可以銷售各類日用品、化妝品、清潔用品、紙巾、衛生巾等。
煙草制品經營:可以銷售煙草制品和電子煙等。
禮品經營:可以銷售各類禮品、小玩具、文具、書籍等。
雜志報刊經營:可以銷售各類雜志、報紙等。

法律分析:個體便利店的經營范圍應當要寫明日用百貨、雜貨,化妝品,煙類、酒類、生鮮、冷凍食品,文化用品,包裝食品、代售雜志報刊、代售充值卡、百貨、小商品、零售煙酒(另辦證)、小食品、日用品等。具體看該便利店主要銷售什么商品。等。如果是有煙草以及其他項目的,要寫明煙草制品、預包裝食品等。
當事人還想經營一些特殊其他項目要在辦照時到工商部門咨詢,不可以未經允許隨意販賣超出經營范圍的商品。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第七條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,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。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。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、住所、注冊資本、經營范圍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。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,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,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。